西安浐灞国际港应急管理局
关于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经我局对陕西峰凛建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提出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研究,同意该公司依法予以注销。自公告之日起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名单

西安浐灞国际港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25日


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主要负责人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限

备注

1

陕西峰凛建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91610136MAC0KBY47E

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欧亚大道1188号浐灞自贸功能区商务中心105室

高永峰

陕西危化经字[2022]017044号

2022年9月30日至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