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降至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各村组、社区居民:

根据市环境监测站与市气象台会商结果:2月12日至13日,西安市大气扩散条件一般,预计空气质量以轻度至中度污染为主;2月14日,受强西北冷空气影响,大气扩散条件转好,预计空气质量以良为主。为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区指挥部办公室于2024年2月11日18时将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降至Ⅲ级应急响应。各相关单位组织落实以下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孕妇、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患者应当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确需外出的,应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运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企事业单位,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一)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节约用电,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燃油私家车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有条件的尽量选择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二)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尽量减少对产生异味、刺激性气体及油烟等产品的使用。

特此通知

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