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如何发放?

待遇领取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服刑的,其家属应前往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站申请暂停养老保险待遇。待服刑期满后,由本人提出待遇领取申请,社保经办机构于其服刑期满后的次月为其继续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停发期间的待遇不予补发。

辖区街道办事处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

新筑街办:83413040新筑街道便民服务站一楼

新合街办:83588550新合街道便民服务站一楼

西安国际港务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港务大道101号国际港务区综合服务大厅3楼

电话:83620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