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办理 |
办件类型 | 上报件 |
办理条件 | 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720元,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区相关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
应提交的材料 | 1.城乡低保申请审批表、诚信承诺书、经济状况调查委托书等制式表格一套;2.家庭共同生活的所有成员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3.家庭共同生活各成员收入证明;4.退休人员应提供近期工资存折复印件;5.残疾证;6.结婚证;7、离婚证或法院判决证明;8.学生提供在校证明;9.诊断证明;10.个人缴纳的养老、医疗等统筹证明;11.其他应提供的相关证明(街办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
办理时限 | 资料齐全及时办理 |
20个工作日(不含信息核对时间) | |
区级对接人 | 王瑞:83521318/18220478331 |
办理时间、地点 | 工作日、新筑便民服务站3号岗 |
联系电话 | 83413040 |
监督电话 | 834113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