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西安市民政局西安市财政局转发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二、受理条件:1954年11月1日实施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三、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退伍证原件。
四、办理流程
五、办理地点:
西安国际港务区综合服务大厅(港务大道101号梦想公社)
六、咨询电话:
029-8352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