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如何转移?

 职工在西安住房公积金系统内开户后可将已封存的外地公积金账户余额转至西安账户内。

(1)若转出地中心已接入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则职工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去转入单位开户登记的公积金办事机构办理转移业务;委托单位集体代办的需携带《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外部转入资金划转到西安公积金中心账户后,单位经办人需提交经西安公积金办事机构和职工本人共同确认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外部转入申请书》到转入单位所属的缴存银行办理记账手续。

(2)若转出地中心尚未接入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则职工携身份证原件(或转入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已加盖单位公章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到转入单位开户登记的公积金办事机构开具《转移确认书》,持《转移确认书》到转出地中心办理转移业务。

外部转入资金划转到西安公积金账户后,单位经办人需提交《外部转入申请书》到转入单位所属的缴存银行办理记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