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因户籍迁移、家庭搬迁或个人意愿等原因申请转学,转学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答:学生在同一市域内学校转学,由学生提交家长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请,班主任签署意见,学生管理部门审核,学校研究批准,并填写《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经转入学校同意后,由转入学校报学籍主管部门批准;本省范围内跨市转学,由学生提交家长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请,班主任签署意见,学生管理部门审核,学校研究批准,并填写《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经转入学校研究同意,由转入学校向省教育厅报批获准后,办理有关手续。跨省(市、自治区)转学,需经各自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学生转学,应在每学期开学前申请、办理。

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未满一学期的,不予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不予转学;休学期间不予转学。

普通高中学生可以转入中等职业学校,但学习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