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国际港务区教育卫体局关于停止新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公告

根据《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措施的指导意见》,对2016年1月1日前只生育一个子女且自愿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居民,请于2022年12月31日前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办理。2022年12月31日以后,将不再受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新办业务。

对于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因证件丢失、损坏等需要补办的,可在原发证机关进行补办。

特此公告!

西安国际港务区教育卫体局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