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城乡临时救助

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故,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因基本必须生活品价格上涨、家庭成员身患疾病维持基本医疗、接受非义务阶段教育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必需支出费用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县(区)政府规定的因其他困难,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到街道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办理,提供个人书面申请,并由所在村委会填署意见加盖公章;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家庭所有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造成临时性困难的相关证明;申请人的秦农银行存折(卡)全国通兑复印件A4一份。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不含信息核对时间),承诺期限30个工作日(不含信息核对时间)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