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义务教育入学

本地户籍学生,持户口本、儿童防疫接种证(小学)直接到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登记报名。非本市户籍在国际港务区居住务工的人员子女:本市城十区(含沣东新城)以外户籍,即蓝田县、周至县、鄠邑区户籍到国际港务区居住务工的人员子女。可持“四证”(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原籍户籍证明及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港务区居住证或在港务区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其中非本市户籍务工人员提供由公安部门办理的港务区居住证及相关材料,本市城十区(含沣东新城)以外户籍的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港务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本市合法的劳动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等的相关务工证明材料;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父母双方没有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到居住地学区学校报名登记,若居住地学区学校学位饱和,则由社会事业局在全区范围内,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派位。城十区户籍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应返回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