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十天。办理婚检的同时还可以办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女方可以再增加十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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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610100750218682E/2022-001640 | 发布日期 | 2022-11-04 19:27 | 来 源 | 浐灞生态区 |
内容概述 | 依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十天。办理婚检的同时还可以办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女方可以再增加十天产假。 |
依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十天。办理婚检的同时还可以办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女方可以再增加十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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