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规定,学生转学由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应严格控制班额,在接收正常入学、转学、复学的学生后,班额须符合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学生转学一般在开学后二周内、学期末最后两周内办理,其他时间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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