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王**
信件编码: GPPS20240322PIVI
来信时间: 2024-03-22 16:10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北辰东路518号林邑小区电动车库位于居民楼负一楼
信件内容:
我所住的小区位于北辰东路518号林邑,小区的2轮电动车库设在本小区9号楼负一楼,每每晚上,停着大几百辆电动车、电动车充电也是在负一楼进行,已给12345投诉过2回,均回复小区当时建房的时候电动车库就规划在负一且地面没有地方设置电动车库,是合理的。最近一辆电动车家里着火都导致了10几个人死亡的事情难道不值得我们警觉?试想楼下大几百量的电动车万一有其中一个着火,那几百辆电动车的威力有多大?整栋楼几百户人的安全如何得到保障?小区负二停车场都是空的,负一也只停了一半车,东门与北门入口还有很多地上停车位,难道就不能把地上停车位改成电动车停放库吗,我们的小区电动车库是圈起来承包给一个大爷收费的,难道是怕搬地上来不能继续承包赚钱了吗?为了赚点钱,弃业主的安全于不顾,良心何在、诚恳希望政府能出面解决问题!!!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4-03-25 14:11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目前开发区社会事务已全面移交,建议您向所属行政区反映。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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